到上半句。
我开始盗汗,伤痛得不得了,当我发现全衣服都被汗浸透时,不禁一阵懊恼,但搞不好里来的血早就毁掉了衣服了吧?
“我们一起带她去我家”罗素说,要不是确定自己受了严重的伤,我听到这句话说不定会笑来。“小士已经准备好了,有个认识的人一起去会让她比较安心,你应该不反对吧?”
我认为,罗素其实是不想脏西装,所以才提议艾瑞克一起去。而且托博大概也拖不动我,虽然有一黑卷发的小个血鬼在场,而且满脸充满微笑,我的对他来说恐怕太庞大了
最重要的是已经浪费了一些抢救时间。
“欧喜得已经变成狼,加追赶共犯的行列了。”还好艾瑞克告诉我,因为我忘了问。我正要对艾瑞克解释共犯的份时,忽然觉得还是不提为妙。“雷夫,”我在记忆中拼凑他的假名。“雷夫,我猜我的吊带袜来了,那是不是代表”
“代表什么?苏琪”嗯代表我又被人看光了。接着我到自己在移动,原来是艾瑞克抱起我。这辈没这么痛过,而且我又再次醒悟,遇见比尔前我本没有过医院,现在似乎有一半时间都在被扁,以及——从被扁当中复原。这非常重要。
有只山猫陪我们走酒吧,我俯视它那双金眸。好一个杰克逊之夜啊,但愿所有居民决定今晚留在家中。
我们坐上一台小士,我的枕在艾瑞克的大上,托博,罗素和卷发小个血鬼坐在对面。等红灯时,我看到一只野笨重的走过。
“运气不错,杰克逊市区的人在十二月周末夜晚没有跑来郊外。”托博评论,惹得艾瑞克笑起来。
车开了一段时间,艾瑞克抚平我上的裙,拨开脸上的发丝,我抬看着他,只听见周围人开——
“她知当时那家伙打算什么?”托博问起。
“她说她看到他木杵,”艾瑞克扯了个谎。“她那时正要去吧台再一杯饮料。”
“算贝走运。”罗素慢条斯理的南方腔调说。“我猜她还在追逃掉的共犯。”
车一条私人车,停在一扇门前。有位留胡的血鬼上前朝车窗里望,仔细扫视一遍乘客。他可比欧喜得公寓漠不关心的保全警觉多了。我听到一电波嗡嗡声,然后门开了,车又驶上一条车“我听得见碎石的声音”接着停在一栋宅邸前方。整座屋灯火通明,活像个生日糕,艾瑞克小心翼翼的抬我车,我看到这是一殿式建筑的,装饰的极为奢华,即使是车棚都立了圆。我等着看“费雯丽”从阶梯上走来。
接来我又短暂的空白,然后便发现我们来到大厅。痛楚似乎正在减轻,令我昏。
宅邸主人罗素的到来无疑是桩大事,加上居民问到血腥味,更三步并作两步赶过来。我觉得自己仿佛来到了小说封面模特的角逐赛中,周遭从来没有现这么多英俊可的男人,但我知他们不是为我而来。罗素好比同恋血鬼中的修?海夫纳,而这里则是公华夏,只是这回注目焦都在公们上。
“啊,到都是,却没有一滴能解我渴。”艾瑞克听到我这么说便大笑。我快乐的想,这就是我喜他的原因:他抓得住我。
“很好,刚才打的针发挥效用了。”一位穿运动衫及打褶的白发男说。他是人类,脖上搞不好还有听诊,分明就是个医生。“你还需要我吗?”
“何不留一再走呢?”罗素提议。“乔许一定会陪着你。”
我来不及看名叫乔许的家伙什么样,因为艾瑞克正扛着我上楼梯。“白瑞德与郝思嘉。”我说
“讲什么我听不懂。”艾瑞克告诉我。